cf金丝匕首,有没有形容男生长得好看的句子

2023-06-23 04:15:04 186阅读 0评论

cf金丝匕首,有没有形容男生长得好看的句子?

描写古代男人外貌的句子

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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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

少年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象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虽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一个半跪在地面上的紫发男子。那是一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原本绝好的身体更是突显的玲珑剔透。长长的紫发披在雪白颈后,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古代

他白皙的皮肤看上去如同鸡蛋膜一样吹弹可破,在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迷人,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随着呼吸轻轻的扫过肌肤,黑玉般的眼睛散发着浓浓的暖意,如樱花般怒放的双唇勾出半月形的弧度,温柔如流水,美的让人惊心。看着我呆呆的样子,美少年开口了“姑娘,你现在感觉如何?”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

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身着淡粉衣裙,长及曳地,细腰以云带约束,更显出不盈一握,发间一支七宝珊瑚簪,映得面若芙蓉。面容艳丽无比,一双凤眼媚意天成,却又凛然生威,一头青丝梳成华髻,繁丽雍容,那小指大小的明珠,莹亮如雪,星星点点在发间闪烁,莲花移步来到殿前,柔柔俯身,甩帕】臣女离殇珞给皇上请安,皇上万福...

【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步摇,花容月貌出水芙蓉。上前,行礼】

【玉手轻挑银弦,双手在古琴上拨动着,声音宛然动听,有节奏,宛如天籁之音,过了许久,结束了这首曲子的弹奏,缓缓站起】

【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着了一身深兰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将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梅花白玉簪.虽然简洁,却显得清新优雅对镜梳洗.脸上薄施粉黛,一身浅蓝色挑丝双窠云雁的宫装,头上斜簪一朵新摘的白梅,除此之外只挽一支碧玉玲珑簪,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迈著莲步】

【换上一淡粉色的长裙,上配一件素淡的白纱衣,亦是标准的秀女妆,极为淡雅的装束,风吹过,稍显单薄,也含有一丝悲凉】

【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青螺眉黛长,弃了珠花流苏,三千青丝仅用一支雕工细致的梅簪绾起,淡上铅华。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有一股巫山云雾般的灵气。听闻殿内宣自己入殿,立刻收敛裙摆莲步轻移】

亲,我找不出来了

(转载 )

清代三大文物?

清朝三大国宝匕首,分别藏于辽阳博物馆、新宾清永陵文物管理所和沈阳故宫,为清朝乾隆皇帝御用匕首,国家一级文物,也就是国宝。

之一把:烧蓝镶宝石绒面鞘匕首。此匕首通长35.8厘米,刃长25厘米,柄长11.5厘米,为一对,卷首形烧蓝柄,嵌红、绿、蓝宝石和钻石,柄端嵌祖母绿一块。护手镶嵌钻石一圈。钢刃,前锐后曲,近护手处饰花卉纹烧蓝,嵌红、绿宝石、钻石等。鞘木胎,外包红绒,琫、珌皆镶花卉纹烧蓝,嵌红、绿、蓝宝石和钻石。

第二把:青玉嵌宝石柄挽金鞘匕首。此匕首通长58.3厘米,刃长44.8厘米,柄长13.5厘米。青玉卷首形柄,以金丝为缘,内嵌红、绿宝石及珍珠组成的花卉。剑形钢刃。鞘木胎,挽金叶,錾刻菱形格花纹。

第三把:玉嵌宝石柄挽金鞘匕首。此匕首通长41厘米,刃长27.5厘米,柄长13.5厘米,青玉卷首形柄,以金丝为缘,内嵌红、绿、蓝宝石一百余块,组成四瓣花卉。剑形钢刃,鞘木胎,外包金叶,錾刻菱形花纹,此匕首为乾隆皇帝御用。

为什么都去抢屠龙刀?

灵冲霄为您解读各种金庸武侠与文学名著的冷知识,点击关注阅读系列文章。

在《倚天屠龙记》中江湖中人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屠龙刀上,而与屠龙刀齐名的倚天剑则罕有人问津。这里灵冲霄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其中的隐情。

屠龙刀是武林至尊的象征,诱惑力比倚天剑大的多

屠龙刀本身是武林至尊的象征,流传甚广的江湖传言中“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前四句都是渲染屠龙刀的地位的。而后面的“倚天不出,谁与争锋”则是将倚天剑放在竞争者和试刀石的位置上,先天就比屠龙刀矮了半头。倚天剑虽利,但却不如屠龙刀那样是武林至尊的权柄象征,所以说倚天剑在诱惑上先天就比屠龙刀小很多。

屠龙刀为无主之物,人人均可竞逐

屠龙刀本是郭靖黄蓉夫妇所铸,传给了他们的幼子郭破虏。但郭破虏随襄阳城破殉城而死,此后屠龙刀就成为了无主之物。由于屠龙刀没有一个公认的够份量的主人,所以人人都可以通过竞争来谋取。再加上屠龙刀自郭破虏以后的历代持刀者也是良莠不齐,更激发了人们争夺的欲望。

在俞岱岩取刀之前,屠龙刀是在一些江湖小帮派的一些小角色手中相互竞争夺取。假如俞岱岩能够将屠龙刀平安的送至武当山,交由张三丰掌管的话,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多宵小之辈敢去惦记屠龙刀了。在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之时。张无忌想居中调停,六大派中就有人嘲笑道你是武当张真人还是持有屠龙刀是武林盟主。可见在绝大部分武林中人心中,张三丰的武林地位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屠龙刀的。但遗憾的是,屠龙刀被殷野王和殷素素兄妹半露截胡,落入了天鹰教手中。

天鹰教脱胎于魔教,本身名声不正,他们得了屠龙刀之后,又特地举行了扬刀立威大会。相信即便是谢逊没有去夺刀,相信出于正魔之别,后续去夺屠龙刀的人也不会少了。而谢逊本身就是明教护教法王,并且并没有向殷天正那样自立门户,而且因为他在江湖中滥杀无辜,仇家遍野。上门去找他夺刀,更是名正言顺。所以哪怕是谢逊踪迹不显,后世张翠山一家从海外回归,以及少林的屠狮大会,均吸引了大批武林人士聚集在武当少林。

倚天剑先在峨眉,后在汝阳王府,绝大部分的江湖中人惹不起

倚天剑与屠龙刀一样,都是郭靖黄蓉夫妇所传,但是倚天剑的持有者郭襄却没有像弟弟郭破虏那样身亡。所以倚天剑名义上就是先天属于峨眉创派祖师郭襄的。到了后来倚天剑是经郭襄之手传给了峨眉的下一代掌门风凌师太,风凌师太又传给了灭绝师太后,倚天剑已成为江湖公认的掌门传承之物。没有人会轻易冒着得罪六大门派之一的峨眉去夺屠龙刀的。

这一点哪怕是身为明教光明左使的杨逍也心知肚明,所以在击败孤鸿子后,他没有夺走倚天剑,而是将剑留下。一方面是确实不屑,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出于别把峨眉得罪的太狠的缘故。击败峨眉的一个高手和夺了峨眉宗派传承的信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杨逍若是强夺了倚天剑,其后果也基本上等同于去少林抢易筋经,去丐帮抢打狗棒和去明教抢圣火令一样,都是不死不休的大仇。但阴错阳差之下,孤鸿子气性太大,活生生气死了,倚天剑遗失,这笔烂账也就落在了杨逍和明教的头上。

到后来,六大门派为赵敏所擒,倚天剑也就落入了赵敏手中。以汝阳王府的势力之强,也使得绝大多数的江湖中人不敢去找赵敏的麻烦。造反专业户的明教方面也因为自家教主和这位蒙元郡主的暧昧关系,没去打倚天剑的主意。这也使得相较于屠龙刀的火热,倚天剑基本上是无人问津的。

倚天屠龙的秘密没有现世

江湖中人始终眼热屠龙刀,而没人去夺倚天剑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倚天屠龙的真正秘密鲜为人知。除了峨眉和古墓方面的人之外,倚天屠龙的真正秘密不为人知。古墓方面只是作为这个倚天屠龙计划的监督者,并不会直接下场去干预这计划的实行。而丐帮由于传承的断断续续,连镇帮绝技降龙十八掌都已失传了部分,相信这倚天屠龙计划也没有传到后世。

如果江湖中人知道屠龙刀中所藏的是兵法,而倚天剑中所藏的是武功秘籍的话,那么这二者的追逐热度恐怕就要迥然相反了。而在仅仅根据明面上所传的“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之句去判断,相信这个局面也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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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 )

你有没有经历过被偷窃?

我经历过二次被偷手机,一次菜市场遇上抢劫!总计3次,让我认识到了人生的险恶,江湖的复杂,学到了人生经验,更是体会到了时代的大变革。

之一次被偷手机,是在出租房内,睡在床上,被人顺手牵羊偷走。

当时的手机就是这样子[捂脸]

买之一部手机的时候,用了7天不到丢了,当时是在2007年,我在学校做 布线打零工,做了半年时间,50元一天,存了6000多,感觉好开心,想着买个手机洋式一下,特别选了一款铃音比较大的国产手机,我记得是一部波导手机,花了1300多,当时这个价钱不便宜了,特别是对于我刚刚出社会的小伙子,算是一笔巨款咯。

买回来之后,各种研究,拆装,调试用所有功能,玩游戏,捣鼓最多的是下载音乐,内存卡好小,每次要换音乐,都要重新拿内存卡出来下载,简直是爱不释手,睡觉都抱着听音乐,如此过了几天之后松懈下来了,新鲜劲过了。

当时丢手机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在山上扯竹笋,这个梦,就是预示着我会掉东西,只是没想到丢的是手机。

大家都知道,6月的广州和火炉一样炎热,那个时候空调也没有普及,都是吹风扇,都得催到下半夜凉快了才睡得着,而早上是睡觉的黄金时间,广东仔更严重,都要睡到自然醒,太阳晒 才起床。

我当时睡得正香,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山上扯笋,忽然又跳换到睡觉的场景,好像有人在我身边拿走了东西,我还以为是我家人拿走了,没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我习惯性的拿手摸手机,一摸不见了,只剩下了耳机,顿时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到处找手机。

然后问我爸妈,我妹,说你们有没有拿我手机,都说没有,一大清早,谁拿你的,我说那奇怪了,在家里睡到床上丢了东西,那简直是,裤裆里丢了“卵铐子”,丢人丢到奶奶家咯。

然后我接着说,我睡觉的时候,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开过房间门,我还以为是你们上来了,没留意,又或者你们有没有看到人上来,进过房间,都说没有看到。

我心想,我们住在四楼,按理来说,小偷偷了,时间还不久,估计还跑不远,如是我赶紧追了出去,看看有没有慌慌张张的陌生人。

这广州的出租房,就像古代的井田,阡陌纵横,四通八达,我追出去的时候,哪里还有一个人影,又没得监控,真的无从查起。

广州城中村就是这样子,四通八达。

如是我查房门锁,是不是上一家租客,没有退还房东钥匙,又或者没有换锁,要不然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了家里,顺走了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事实证明,问题就出在这锁上,我们大意了,很房东是熟人,就没有换锁,导致损失一千多元,好在人没有受到伤害,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换锁之后,后面也没有再出现过被偷的情况。

这次也给我在外打工的生涯,长了一个心眼,就是每到新的出租房,都会检查门窗是否好的,大门口的锁,一定会换一把,或者加把锁,以防万一。

第二次被偷手机,是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交车上,让小偷从袋子里被人偷走了。

是不是在某些城市还有挤公交车的现象。

有了之一次惨痛的教训之后,这次买手机,尽量买一个一般子的,买了一个800多的,没想到上班2个星期就被偷了。

当时在广州坐公交车,和春运赶火车是一个情景,甚至还要严重,就是你推我,我挤你,如果没有赶上点坐上车,路上一堵车,你就铁定迟到,迟到就会被扣钱,那个时候,是老板和用人单位说得上,我们找一份工作,是要找门路,请客吃饭,才能找到,对工作格外珍惜。

那么挤公交车就是上班的之一关,第二关就是上车之后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结果我活过了之一关,栽在了第二关上。

我那天穿着一套西服,上车之前还拿着手机在听歌,被那扒手盯上了还浑然不自知,在使出吃奶的力气挤上了公交车,同时自然的把手机放在了外口袋,这也活该我被偷,西服的外口袋,一被挤就容易掐住,从里面偷走,有如探囊取物,轻而易举。

等我好不容易站定住位置,车已经过了好几站咯,广州那公交车站台,每站离得贼近,人多啊,不仅很近,而且那些站,基本上都会停,可想而知,偷我手机的小偷,都已经下车了,等我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

然后我说让司机师傅停一下车,帮忙报警,我手机掉了,还是新买的,刚刚上车掉的,帮忙找一下,司机看着满车100多的人,还有满车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都头皮发麻,然后我退而求其次,让人打一下我的手机,如果打通了,有声音,证明小偷还在车上,虽然没有用,也做最后努力吧。

没有意外和惊喜,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手机眼睁睁看着被偷了,无力回天,当时广州的社会治安环境差得一塌糊涂,扒抢偷基本上时时刻刻在上演,我也只能自认倒霉。

这次之后,让我学到了,得自己保护好财产,财不外露,贴身收藏,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好在后面几年自己的防范意识加强,广州亚运会BRT公交路线开通,这样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少咯,等到苹果手机出来,需要密码和账号解锁,特别是 时代爆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取代现金之后,小偷才基本上销声匿迹,只是这群人也跟着转移到了线上,开启了新型诈骗手段,这里就不说咯。

BRT新型公交系统,城市形象得到了提高,每个站点都有监控,连接了天网,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犯罪行为降低了很多。

经历被抢劫,是在广州棠下的一个菜市场里,我没有成为英雄,甚至都没有报警,这就是我的一个人生污点,当时菜市场里有几百号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解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性凄凉啊!

当时的人流量就是如此之多,突然杀出来一个抢劫犯,就像羊群里进了狼,炸窝了,蒙圈了。

某天晚上的时候,我和我家人照常去菜市场买菜,一个衣裳亮丽的美丽妇人格外惹眼,惹眼的不仅是她的穿着打扮和服饰,还有她胸前戴得黄金项链,很粗,吊坠看起来也很值钱,当时我也不识货,只知道她带着的是黄金饰品,肯定很值钱。

跨着一个包包,值钱与否,我们也看不出来,但是看外观很精致,想着里面装着不少值钱的东西吧,至少告诉别人了,此地有银三百两。

这抢劫犯,估计就爱选这种落单的有钱妇人下手,说曹操曹操到,我们刚刚见完一个照面,她在我们前面三个摊位。

后面突然冲出来了一个年轻仔,干瘦干瘦,看起来特别精神激灵,有点像吸毒的那种瘦,就见他,两手齐行动,一手扯项链,一手扯包包,这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吓,顾首顾不了手,看着手忙脚乱,嚎叫连连,等我们看明白的时候,她的包和项链都易手了,都到了抢劫犯的手上,妇人脖子上还没扯得红了一片,血印子都若隐若现,证明这项链质量很好,歹徒手法凶残熟练,一定是惯犯。

如是人群像光赏湖里的鱼,炸窝了,都离妇人远远的保持距离,一个个的七嘴八舌,就是没有人去追歹徒,没有人报警,等过了差不多20分钟,才听到刺耳的警笛响起,这个时候过来还能干嘛呢?抓空气呢?还是抓证人,现场这么多的人在场,我们甚至都没有看清楚抢劫犯的面貌。

此事不了了之,我就算想关注,想英雄救美,都没有那个胆量和机会,毕竟我就是一个农村出来的乡巴佬,自己都被吓得要死,爱莫能助啊。

这件事情之后,我会经常留意新闻,哪里又有人被飞车抢夺,哪里又有偷盗大案,同时自己谨记,在广州这个乱糟糟,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人满为患的大城市里生活下来,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激灵点,不说仗义勇为,救人于水火,至少要保证自己不被受伤害,要能够保住自己一亩三分地。

事后我也总结了几条,当时在广州的生存之法,现在不需要用上咯。

1、低调低调再低调,一定要像广州人一样,低调到穿着拖鞋去收租,不明白的人,还以为是收破烂的垃圾仔。

2、钱财千万不要外露,那边强人太多,一旦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有一百种方式教你做人,让你被骗,还记得老一辈人,喜欢把钱藏在 中,藏在裤头中,用线缝起来嘛?这就是血泪教训换来的经验。

3、晚上少出门晃荡,2010年前的广州,火车站,人烟稀少,小巷子就是偷盗者的天堂和沃土。

4、不要租那种人迹罕见,单独地方,一旦被盯上,被杀人灭口后都没有人去收尸,当时城郊结合处,就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出租。

当然了,这是以前的旧社会生存环境,随时国家打击扫黑除恶的力度加大,加上天网工程无处不在,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幸福感与日俱增。

这不,我们经常有时间听到保护野生动物的新闻,比如金钱豹和云南大象,这些都间接证明时代日新月异,祖国繁荣富强,扒抢偷盗之徒慢慢绝迹,都改邪归正,走上了正途,或许我们有生之年能够重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

写一篇古风虐文?

楔子

山雨欲来风满楼;

空付韶华尽流年。

劫难只是对落魄流年的遮拦,然而,她对他而言只是悠悠岁月里一抹不允许忘记的执念。

泠泠寒风,扑面而来,她耸耸肩,继续前进。

这个穿行在银装素裹的不周山的姑娘,身着血色长裙,倒是为不周添了抹艳丽以及那歇斯底里的苍茫。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不周?她要去哪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不行,撑不住了。”

她只感眼前一片晕眩,步子开始踉踉跄跄。

走了多久?两天有余吧,该死,这到底是哪,我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个鬼地方!

她心中暗骂,脸色却越发苍白。终于,她彻底撑不住了,一个趔趄,便倒了下去……

她以为她会昏死在这雪地,然后听天由命。毕竟,在两天前醒来时,她就料到了。

两天前,她便在这皑皑白雪的深处醒来了。身上的红衣沾染着斑斑血迹,好像打斗过。这也便是为何她的到来会莅临一种歇斯底里的苍茫。伤好像不轻,她一脸茫然,理智告诉她,必须离开,否则死定了,于是,她便像现在这样开启了“征程”。

迷茫间自己好像被温暖的手接住,拉进了怀里,她挣扎着用最后一点意识睁开眼,一个男人。

好眼熟,她昏了过去。

雪地里一袭素色白袍的男人抱着一袭红衣的女人,很是另类。

他没有注意到,雪地里落下了一块翡翠玉佩。如果他知道那块玉佩在以后会害了她,他一定不会任它留在不周的雪地。

一阵风雪飘过,他们的脚印被掩盖殆尽,被掩盖的还有那块泛着光芒的翡翠玉佩。

风过,雪落,一切恢复如初。

不周山顶,唯一的翠绿,唯一的屋子。

木质的屋子,不大,但很精致。从不烧煮东西的院内,却传来中药苦涩的青烟袅袅。

“你是谁?”

她醒来,自己没有死令她惊讶,自己躺在温暖的床榻上更令她惊讶,不过最惊讶的还是面前的男人。

不得不说,这个人长得是真的妖孽,这棱角分明的的脸,狭长但很温柔的眼眸,她深感自己一定是在天堂,所以不禁问道。

“鬼王,凩。”

男人漫不经心的回答着,端着汤药喂她。

“噗!”她刚刚入口的汤药便在她的惊讶之下不偏不倚的奉还给了凩。

“喂,你这个人怎……”他一脸嫌弃的擦干净脸上的汤药,愠怒道,结果还被无情的打断了。

“你你你是鬼!还是鬼王!”

她惊讶地喊了起来。

“怎么了?”

他呆萌的应道。

她被他呆萌的样子撩到了,一把捏住他的脸道:“你好可爱。”

他不言。

“困了,让我睡会儿。”她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栽在了他的怀里,他接过她,温柔的看着她的睡容,忽然目光中又有些苍凉。

又要开始了。

她醒来后,看不见他,便下塌去找,看见他在院里的桃树旁 ,若有所思,便跑过去,在他身旁坐下,支着头,看着他,傻笑着。

“笑什么?”他偏过头问道。

“笑你长得好看!”

“我就当你这是在夸我,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是谁,你知道吗?”

“你吗?”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你叫白笙,是只狐妖,道行,就五百年。”

“那也就是说,我是不是可以迷惑你呀!”她笑盈盈的打趣道。

那也就是说,我是不是可以迷惑你呀!

这句话,凩的记忆重叠着,一个人影在脑海中无数次的出现,突然,他问,

“你的玉佩,那块翡翠玉佩,还在吗?”

“啊?我摸摸。”

她说着摸起口袋,“没有,可能,掉雪里了。”

“答应我,不可以去不周的雪地!”他抓住她咆哮道,神情极其激动。

“你你你别生气,不去了,不去了!”她笑道。

他看着她笑靥如花,一把把她揽入怀里,合眸,微微叹息,好像松了口气,过些日子,就取回来吧。

他没料到自己会生病,如果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让她为他买药。

一定是最近让她折腾的!他暗想。不错,他病了。

“不是,你,怎么病了?”

白笙看着他憔悴的样子,关心的问道。

“没事,小病。”

“鬼才信!”

“所以我信!”

“靠,忘了你就是鬼!”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侃着,她突然缓过神来,道

“你等着,我给你买药!”说着她不等他拦便溜了出去。

“唉。”他叹口气。

她走在下山的路上,忽然看见右手边的雪地,他救她的地方,也是他坚决不让她去的地方。

她好奇心上头,为什么他不让我来?

想想他当时一副吃了她似的的样子,她就好奇,但他当时焦急的样子又不像开玩笑,她想去,又担心被他骂,算了,骂便骂一场呗,她走过去。

真的这不是骂一场的问题,事已至此,覆水难收。

雪地里,不知是什么泛着盈盈绿光,她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走过去——一块翡翠玉佩,她拂开薄雪,轻轻拾起来,眼前绿光爆发出了强烈的光芒。

他在卧榻上突然睁大眼睛,一口粘稠的鲜血吐出,他暗骂一声该死,便飞了出去,向着雪地,那该死的玉佩!

这一次,以为可以阻止的,如果救她时就把玉佩拿到,如果在她告诉他后,他就带走玉佩,这么久以来唯一一次可以结束的机会就不会……

他等了这么久,还是,没有用吗?

他停下了,看着她……

苦笑,又是这样,只是,这次,他有对策。

“白笙!”

“……”她不言,她背对着他。

他走过去,轻轻抱住她。

“滚!”她冷冷道,随之而来的是一片气波,他被震退。

“又是这样!”他蹙眉。

“去死!”她扭过头来,本来清澈的眸子,闪烁着幽幽绿光,玉佩,被她紧紧捏在手里。

九尾在身后微微摇晃,猛然间其中一尾抓住他的手臂,将它提起来,他不动,不言语。

她将他摔在地上,他爬起来,不动,只是看着她。

“白笙,我累了,你也累了吧。”

他突然跳起,飞向她,然后,吻住了她的唇。

她想挣脱,怎料怎么也挣脱不开。

起先,只是唇与唇的摩擦,温热在二人间氤氲,随后,他缓缓撬开她的牙关,是舌尖的缠绵,她愣愣的被他吻着,这是在这之中,不仅仅是吻,更是灵气的流动,他将灵气以她之口缓缓输入她的体内。

他的面色开始有些苍白,只是她手中的玉佩却不停的晃动,仿佛受不了他的灵气。

他笑了,就是这样,以自己的灵气,让玉佩炸开!只是,哪有天衣无缝,玉佩突然一阵强烈波动,她痛苦的大叫,一阵强烈的灵力把他震开。

“噗!”一口鲜血染红了这白,他笑了,笑的那么绝望,如果他没有生病,灵力就不会差一点了。

终归,还是败给了天命

“天命,啧,还是,不能救她,我,不信天命!”

她在震开他后跌落在地,亦是一口殷红。

她瞪了他一眼,随后向不周雪地深处飞去。

他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没有去追,也没有力气去追,望着皑皑白雪,他落了泪。

“鬼王大人,白笙更爱你了,爱不爱白笙?”她耳语,同时她向他熏染着狐妖的媚术。伏在他的身上,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势,挑逗着他。

“爱如何,不爱如何?人世间穷游一场,莫不是南柯一梦,便是黄粱一梦。”

她见他不上钩,便贴的更近,用胸抵住他,娇羞道

“既然如此,黄粱一梦间又何尝不得逍遥,既得逍遥,黄粱一梦又有何不好?”

她使劲浑身解数,不过是想吞了这鬼王的精气,不过,她万不该招惹他。

“是吗?那你得让我快活一下。”说着他揽住她的腰,她笑望,不料腰部却遭强力的灵气一击

“呃!”她便没了声响。

“九尾?不过如此。”

他把她拎回了不周山顶的的屋子。

“你,就在这打杂吧,逃不掉。”

“……”她含泪,不言。

“大人,收拾停当了,没有吩咐白笙下去了。”

“为什么,要靠勾引?”

“狐,使命耳。终归还是听天命,命不由己。”

“我不信天命。”

“……我信你。”

“……”

那夜,新月光华初露,晚风习习,两人一夜不言。

自此,她跟在他身边,看尽人世间生死,遨游天下。这一跟,便是四十年。

他们都没有料到,离别在即,孽缘初露锋芒。

山雨欲来风满楼……

四面楚歌,像项羽一样,垓下被围,佳人在侧,千古成恨。

天知道为什么会被仙人找事,貌似是在一年前撞见某仙人在人间寻男女之爱,他们无意和天庭“人事部”的聊道,结果闹到天庭大堂,还被反咬一口,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结果垓下被围。

“觉得,能活着出去吗?”

“你说,你不信天命,那就,一定能!”

“呵,你说你信我,所以,一起走。”

“能不能别废话。”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他的鬼气掺杂着灵气森然一爆,半数天兵应声倒地。

“你行不行还?之前刚打了一架,还爆灵气,你要拼命呀!”她忍不住道,抱怨里满是担心。

“切,后面交给你了。”

他脸色苍白,大喘着气调侃着说道。

“你歇会儿。”

她纵身一跃,高出众将,抛下一把烟雾,之间烟雾中人人仿佛看见绝世佳人,神魂颠倒,她又看准时机,手起刃落,皆毙命。

落地,刚想调侃他几句,之间他身后又有众多天兵应援。

“小心!”她想冲过去,为时已晚。

之见他忽然消失,然后出现在她眼前,“你以为,我堂堂鬼王,会死?”他皎洁一笑,突然他浑身猛烈一抖,一口鲜血喷出,天箭!他昏了过去,白笙忙不迭的晃他企图叫醒他。

“凩,你醒醒,别别吓我!”

晶莹剔透的东西从她脸上滚落,滴进雪里,不错,这里是不周雪地。

“你不会死,你不信天命的对吧。”她站起来,解下腰间玉佩,这是四十年来他们封印的恶魂。

“遂吾之愿,燃烧汝身,释汝之力,助吾除恶!”

顿时巨大的能量爆开,仿佛,点燃了长空……

尾声

他醒来时,在不周山顶峰的小屋内,他不顾的下山去找她,一无所获。

他日,他终于找到了负伤的她,回去后她什么都忘了。

他陪着她很久很久。然而,在她靠近玉佩时,便会抓狂一样,屠炭生灵,每每镇压,她总会逃掉,再发现她,又是那个地方,周而复始。

终于他发现,她为了救他,耗尽几乎尽数妖力,与玉佩做了交易,被反噬,他明白了,却无能为力。

她醒来时,在不周雪地深处,身上红衣血迹斑斑,意念告诉她要活下去,就要走出去。她走着,像每一次一样,直到晕在他的怀里。

“又是这样吗?”

他木讷的问道,又像是认命了,只是她怀里的姑娘知道,这个人,即使是周而复始,他也不会放弃,因为他不认命。

风过,雪落,薄雪掩盖了他们走过的脚印,以及那块泛着绿光的翡翠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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